2014《稅法》基礎考點:稅法的地位及其與其他法律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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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1.稅法的地位及其與其他法律的關系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一章稅法總論第一節稅法的地位及其與其他法律的關系的內容。
【知識點】:稅法的地位及其與其他法律的關系
稅法的地位由稅收的重要地位決定。稅法屬于國家法律體系中一個重要的部門法。
1.稅法與憲法的關系:稅法依據《憲法》的原則制定。
2.稅法與民法的關系:民法調整方法的主要特點是平等、等價、有償;稅法調整方法的特點是命令、服從。民法與稅法不發生沖突時,稅法不再另行規定;出現不一致時,按稅法規定納稅。
3.稅法與刑法的關系:調整范圍不同,但違反稅法情節嚴重觸及刑律者,將受刑事處罰。
4.稅法與行政法的關系:稅法與行政法有著十分密切的聯系,這種聯系主要表現在稅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征;但又與一般行政法有所不同--稅法具有經濟分配的性質,并且是經濟利益由納稅人向國家的無償單向轉移,這是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備的。
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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