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法》基礎考點:視同銷售行為的銷售額
【小編導言】2014年注冊會計師報名時間為3月31日至4月25日,現階段進入2014注會基礎備考期,是打牢基礎的重要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法》基礎考點:視同銷售行為的銷售額。
【內容導航】:
1.視同銷售行為的銷售額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二章增值稅法第四節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的內容。
【知識點】:視同銷售行為的銷售額
視同銷售行為的銷售額要按照如下規定的順序來確定,不能隨意跨越次序:
(1)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2)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3)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
組價公式一: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銷售自產貨物的為實際生產成本,銷售外購貨物的為實際采購成本。用這個公式組價的貨物不涉及消費稅。
組價公式二: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消費稅
屬于應征消費稅的貨物,其組成計稅價格中應加計消費稅額,這里的消費稅額包括從價計算、從量計算、復合計算的全部消費稅稅額。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按照消費稅一章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成本利潤率確定。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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