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稅法》預習知識點:關稅的稅率
【東奧小編】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第六章關稅法第二節進出口稅則的內容。
關稅的稅率
(一)進口關稅稅率
我國進口稅則設有最惠國稅率、協定稅率、特惠稅率、普通稅率、關稅配額稅率。在一定期限內可實行暫定稅率。
進口稅率的選擇適用是根據貨物的不同原產地而確定的。適用最惠國稅率、協定稅率、特惠稅率的國家或地區的名單,由國務院稅則委員會決定。
稅率計征辦法:從價稅、從量稅、復合稅、滑準稅。
(二)出口關稅稅率
稅率20%~40%,在一定期限內可實行暫定稅率。
征收出口關稅的貨物項目很少,采用的都是從價定率征稅的方法。
(三)特別關稅包括報復性關稅、反傾銷稅、反補貼稅、保障性關稅。
【提示】對關稅稅率的理解要注意以下兩方面:(1)不同進口方式下,稅率的具體運用有不同的規定;進口稅率的選擇使用與原產地有直接關系;原產地不明的貨物實行普通稅率。(2)征收出口關稅的貨物項目很少,采用的都是從價定率征稅的方法。
(四)關稅稅率的運用(掌握)
1.進出口貨物,應按納稅人申報進口或者出口之日實施的稅率征稅。
2.進口貨物到達之前,經海關核準先行申報的,應該按照裝載此貨物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實施的稅率征稅。
3.進出口貨物的補稅和退稅,應按該進出口貨物原申報進口或出口之日所實施的稅率。但有特例情況。
責任編輯: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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