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稅法》重要知識點:代扣代繳
【東奧小編】我們一起來學習2013注冊會計師考試《注稅》重要知識點:代扣代繳。
【內容導航】:
1.代扣代繳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第十一章個人所得稅法第六節征收管理的內容。
【重要知識點】:代扣代繳
代扣代繳是指按照稅法規定負有扣繳義務的單位或個人,在向個人支付應納稅所得時,應計算應納稅額,從其所得中扣除并繳入國庫,同時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
1.扣繳義務人:凡支付個人應納稅所得的企業(公司)事業單位、機關、社團組織、軍隊、駐華機構、個體戶等單位或個人,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
2.代扣代繳的范圍包括個人所得稅法中的工資薪金所得、對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經國務院和財政部批準征稅的其他所得。
3.代扣代繳期限:扣繳義務人每月所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15日內繳入國庫。
【相關鏈接】不按規定履行代扣代繳義務的,稅務機關負責向納稅人追繳稅款,但對扣繳義務人將依《征管法》規定予以應扣未扣稅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相關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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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星云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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