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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繳納稅費
概述
郵電通信業,是指專門辦理信息傳遞的業務,包括郵政和電信。電信單位(指電信企業和經電信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從事電信業務的單位)提供的電信業務(包括基礎電信業務和增值電信業務)按“郵電通信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以上所稱基礎電信業務是指提供公共網絡基礎設施、公共數據傳送和基本語音通信服務的業務,具體包括固定網國內長途及本地電話業務、移動通信業務、衛星通信業務、因特網及其它數據傳送業務、網絡元素出租出售業務、電信設備及電路的出租業務、網絡接入及網絡托管業務,國際通信基礎設施國際電信業務、無線尋呼業務和轉售的基礎電信業務。
以上所稱增值電信業務是指利用公共網絡基礎設施提供的電信與信息服務的業務,具體包括固定電話網增值電信業務、移動電話網增值電信業務、衛星網增值電信業務、因特網增值電信業務、其他數據傳送網絡增值電信業務等服務。
郵電通信業包括郵政、電信及與郵政、電信相關的業務。
單位和個人從事快遞業務按此稅目征收營業稅。
1.郵政業務
包括經營各種信函、包裹、匯兌、郵票發行、集郵和郵件運輸、報刊發行等郵政業務活動。
2.電信業務
包括經營電話、電報、移動通信、無線尋呼、數據傳輸、圖文傳真、衛星通信等電信業務和電信傳輸活動(如服務、微波總站系統單位等)。
3.其他郵政電信業務
(1)銷售郵務物品是指郵政部門在提供勞務同時附帶銷售與郵政業務相關的各種物品(如信封、信紙、匯款單、郵件包裝用品等)的業務。
(2)電話安裝是指為用戶安裝或移動電話機的業務。
(3)銷售電信物品是指在提供電信業務的同時附帶銷售專用和通用的電信物品(如電報紙、電話號碼簿、電報簽收簿、電信器材、電話機等)的業務。
(4)其他郵政電信業務是指上列業務以外的各項郵政電信業務。
責任編輯:zhang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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