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會經濟法善意取得制度如何理解?
2020年注冊會計師預習階段已經開始,很多考生剛剛開始備考就遇到了難題,咨詢東奧小編善意取得制度怎么理解?東奧整理了陳小球老師的精彩試聽,一起來了解!
老師通過生動有趣的例子對注會經濟法善意取得制度這個知識點進行了講解,使學員在學習的過程中更容易產生積極的興趣。
善意取得制度
第三人取得所有權,原所有權人(真權利人)所有權如何保護?
第三人未取得所有權,信賴利益和交易安全如何保護?
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1)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3)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
遺失物、盜贓物排除適用。
2019年注會成績查詢時間在12月下旬,請考生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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