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影響“稅收”,注會考生們注意了!
東奧主張“一心只讀圣賢書”,但務必“兩耳要聞窗外事”這兩天,兩會一直是所有中國人民最關心的國家大事,對于注冊會計師考生而言,更要密切關注,因為這些政策牽連著你的成績、你的格局。
為了讓各位學員們第一時間學到東西,我們馬不停蹄的趕工,為你獻上帶著溫度和誠意的一篇文章。
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對今年的政府工作作出具體安排,制定了經濟、社會、民生、生態等領域的目標。
李克強總理在對2018年政府工作的建議中指出:2018年進一步減輕企業稅負,全年再為企業和個人減稅8000多億元。看來2018年我們將會有一大堆稅收優惠政策出臺,都會涉及哪些方面呢?我們看下面的報道:
一、增值稅
李克強總理指出:改革完善增值稅,按照三檔并兩檔方向調整稅率水平,重點降低制造業、交通運輸等行業稅率。
目前我國增值稅稅率結構為:
我國傳統增值稅稅率為17%和13%兩檔;
營改增實施之后,增設了11%和6%兩檔增值稅稅率。
隨著財稅〔2017〕37號文件的出臺,“簡并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我國增值稅稅率有17%、11%和6%三檔。根據李克強總理所說“按照三檔并兩檔方向調整稅率水平,重點降低制造業、交通運輸等行業稅率”,我們預計,三檔稅率將會被取消一檔,繼續簡并增值稅稅率結構。
二、企業所得稅
李克強總理指出:大幅擴展享受減半征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微企業范圍。大幅提高企業新購入儀器設備稅前扣除上限。實施企業境外所得綜合抵免政策。多措并舉降成本。大幅降低企業非稅負擔。
1.小微企業稅收優惠的發展過程:
2010年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從2012年起,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從2014年起,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從2015年起,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從2015年10月起,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20萬元到30萬元(含30萬元)之間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財稅〔2017〕43號文件: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50萬元(含5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1)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2)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43號文件中對小微企業的范圍規定與原政策相同,所以針對李克強總理所說“大幅擴展享受減半征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微企業范圍”,預計未來會針對小微企業的界定出臺新的政策,擴大小微企業的范圍。
2.根據財稅〔2014〕75號文件以及財稅〔2015〕106號文件,我國目前針對各行業購入儀器設備的稅前扣除規定為:
(1)所有企業的加速折舊規定
①2014年1月1日后新購進的專門用于研發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②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2)生物藥品制造等6行業加速折舊規定
對6個行業的小型微利企業2014年1月1日后新購進的研發和生產經營共用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3)輕工、紡織、機械、汽車四個領域重點行業加速折舊規定
對四個領域重點行業小型微利企業2015年1月1日后新購進的研發和生產經營共用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含)的,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一次性全額扣除;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允許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方法。
根據李克強總理所說“大幅提高企業新購入儀器設備稅前扣除上限”,預計未來會出臺相應政策,擴大行業范圍以及提高新購入儀器設備稅前扣除金額的上限。
3.根據財稅〔2017〕34號文件:
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
這一政策的出臺對應了李克強總理所強調的“多措并舉降成本、大幅降低企業非稅負擔”。
4.財稅〔2009〕125號文件規定,
企業來自境外的所得采用“分國(地區)不分項”的計算方法計算境外已納稅額的抵免限額。
根據財稅〔2017〕84號文件:企業可以選擇按國(地區)別分別計算(即“分國(地區)不分項”),或者不按國(地區)別匯總計算(即“不分國(地區)不分項”)其來源于境外的應納稅所得額,進而計算其可抵免境外所得稅稅額和抵免限額。
這一政策的出臺對應了李克強總理所強調的“實施企業境外所得綜合抵免政策”。
5.根據財稅〔2017〕88號文件:
對境外投資者從中國境內居民企業分配的利潤,直接投資于鼓勵類投資項目,凡符合規定條件的,實行遞延納稅政策,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
這一政策的出臺對應了李克強總理所強調的“促進外商投資穩定增長,實施境外投資者境內利潤再投資遞延納稅?!?/p>
三、個人所得稅
李克強總理指出:穩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繼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和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合理調整社會最低工資標準。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補貼制度,向艱苦地區、特殊崗位傾斜。
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增加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等專項費用扣除,合理減負,鼓勵人民群眾通過勞動增加收入、邁向富裕。
1.中國個稅的變遷:
1980年,個稅起征點確定為800元;
2006年,提高到1600元;
2008年,提高到2000元;
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
根據李克強總理所說的“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預計工資、薪金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稅法中的“固定扣除標準”3500元/月)可能會提高,但是具體提高的金額還需要經過準確的測算,這個測算過程需要考慮人們養家糊口的基本生活費支出以及目前的物價水平和未來物價的上漲。
2.根據財稅〔2017〕38號文件:
針對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制定了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即可以按照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投資者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該政策試點地區包括京津冀、上海、廣東、安徽、四川、武漢、西安、沈陽8個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域和蘇州工業園區。
根據李克強總理所說的“將創業投資、天使投資稅收優惠政策試點范圍擴大到全國”,預計將會繼續出臺相應政策,將上述優惠擴展到全國范圍。
四、土地增值稅和契稅
李克強總理指出:繼續推進國有企業優化重組和央企股份制改革。繼續實施企業重組土地增值稅、契稅等到期優惠政策。
我國目前企業重組土地增值稅、契稅的優惠政策為:
1.土地增值稅
(1)按照規定,非公司制企業整體改建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體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對改建前的企業將國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變更到改建后的企業,暫不征土地增值稅。
(2)按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合并為一個企業,且原企業投資主體存續的,對原企業將國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變更到合并后的企業,暫不征土地增值稅。
(3)按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企業分設為兩個或兩個以上與原企業投資主體相同的企業,對原企業將國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變更到分立后的企業,暫不征土地增值稅。
(4)單位、個人在改制重組時以國有土地、房屋進行投資,對其將國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變更到被投資的企業,暫不征土地增值稅。
上述改制重組有關土地增值稅政策不適用于房地產開發企業。
2.契稅
(1)企業按照規定整體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業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原企業投資主體存續并在改制(變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權(股份)比例超過75%,且改制(變更)后公司承繼原企業權利、義務的,對改 制(變更)后公司承受原企業土地、房屋權屬,免征契稅。
(2)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改制為企業,原投資主體存續并在改制后企業中出資(股權、股份)比例超過50%的,對改制后企業承受原事業單位土地、房屋權屬,免征契稅。
(3)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合同約定,合并為一個公司,且原投資主體存續的,對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權屬,免征契稅。
(4)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合同約定分立為兩個或兩個以上與原公司投資主體相同的公司,對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權屬,免征契稅。
兩個文件的執行期限均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根據李克強總理所說的“繼續實施企業重組土地增值稅、契稅等到期優惠政策”,預計這兩個文件所涉相關政策的執行期限會繼續延續。
五、城鎮土地使用稅
李克強總理指出:擴大物流企業倉儲用地稅收優惠范圍。
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對物流企業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對物流企業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根據財稅〔2017〕33號文件,我國目前的物流倉儲企業用地稅收優惠政策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對物流企業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所稱大宗商品倉儲設施,是指同一倉儲設施占地面積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且主要儲存糧食、棉花、油料、糖料、蔬菜、水果、肉類、水產品、化肥、農藥、種子、飼料等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煤炭、焦炭、礦砂、非金屬礦產品、原油、成品油、化工原料、木材、橡膠、紙漿及紙制品、鋼材、水泥、有色金屬、建材、塑料、紡織原料等礦產品和工業原材料的倉儲設施。
倉儲設施用地,包括倉庫庫區內的各類倉房(含配送中心)、油罐(池)、貨場、曬場(堆場)、罩棚等儲存設施和鐵路專用線、碼頭、道路、裝卸搬運區域等物流作業配套設施的用地。
根據李克強總理所說的“擴大物流企業倉儲用地稅收優惠范圍”,預計會出臺相應政策。
六、車輛購置稅
李克強總理指出: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推進消費升級,發展消費新業態新模式,將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再延長三年,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3號文件: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根據財政部公告2017年第172號文件: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這一政策的出臺對應了李克強總理所強調的“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再延長三年”。
七、關稅
李克強總理指出:為了積極擴大進口,辦好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下調汽車、部分日用消費品等進口關稅。我們要以更大力度的市場開放,促進產業升級和貿易平衡發展,為消費者提供更多選擇。
預計未來會出臺相應政策進行下調汽車、部分日用消費品等進口關稅。
八、房地產稅
李克強總理指出: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抓緊制定收入劃分改革方案,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健全地方稅體系,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
之前各界對于“要不要征收房地產稅”一直存在爭議,此次兩會上明確指出要征收房地產稅,但是具體什么時候收,以什么方式收還在內部討論和征求意見階段,離正式出臺還有相當的時間,或者說,如果2018年出臺相應政策,相信也是以部分城市或者省份為試點,然后逐漸展開。
從整體來看,為了減輕稅負、完善稅法體制,我國將會陸續出臺很多稅收政策,相信2018年又是稅法發生大變的一年。
但因為很多政策目前尚未成型,離具體發布尚遠,所以放心,預計兩會內容對2018CPA教材影響不會太大,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我們今年備考稅法的難度。但考生們如果今年不報名《稅法》,明年可就未必了哦~
(本文是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轉載請注明來自東奧會計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