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物_2020年注會《經濟法》每日一練
生命力頑強的種子,從不對瘠土唱詛咒的歌。小編會堅持整理注冊會計師每日一練習題,希望能夠幫助考生高效備考,輕松過關。
【單選】
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情形中,構成債務人難以履行債務,可以將標的物提存的是( )。
A.債權人死亡
B.債權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C.債權人拒絕受領
D.債權人下落不明
【答案】D
【解析】《合同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難以履行債務的,債務人可以將標的物提存:(1)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2)債權人下落不明;(3)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護人;(4)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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