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投資法律制度_2020年注會《經濟法》每日一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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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選】
根據涉外投資法律制度的規定,外國投資者以股權作為支付手段并購境內公司的,所涉及的境內外公司的股權應符合特定條件。假定境外公司不屬于特殊目的公司,下列各項中,屬于該特定條件的有( )。
A.無所有權爭議
B.股東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轉讓
C.境外公司股權如掛牌交易的,最近3年交易價格穩定
D.沒有設定質押及任何其他權利限制
【答案】A,B,D
【解析】外國投資者以股權并購境內公司所涉及的境內外公司的股權,應符合以下條件:(1)股東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轉讓;(2)無所有權爭議且沒有設定質押及任何其他權利限制;(3)境外公司的股權在境外公開合法證券交易市場(柜臺交易市場除外)掛牌交易(不適用于特殊目的公司);(4)境外公司的股權最近1年交易價格穩定(不適用于特殊目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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