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業法律制度_2019年注會《經濟法 》每日一練
不是看到希望才努力,而是努力后才會有希望。小奧會堅持整理注冊會計師每日一練習題,希望能夠幫助考生高效備考,輕松過關。
【單選】
甲、乙、丙、丁四個自然人共同出資設立一有限合伙企業,甲、乙為普通合伙人,丙、丁為有限合伙人。該有限合伙企業合伙協議的下列約定中,不符合合伙企業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甲、乙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事務
B.甲、乙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C.丙、丁不可以經營與本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D.甲以貨幣出資10萬元,乙以實物折價出資8萬元,丙以勞務作價出資6萬元,丁以貨幣出資5萬元
【答案】 D
【解析】 選項D: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相關閱讀:2019年注會12月6每日一練匯總
期待改變并不能帶來改變,下定決心此刻就采取行動,才能改變一切。小奧為考生整理了注會考試習題,希望考生每日堅持練習。
注:以上習題內容出自東奧教研團隊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