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制度的規定_2019年注會《經濟法》每日一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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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選】
甲公司為開業慶典,將一塊玉石交給雕刻家乙,委托乙親自雕刻玉雕一座作為開業當天的擺件;雙方約定,雕刻成果不得留置。雕刻完成后,甲公司發現玉雕效果極不理想、顯失水準,經了解,玉雕為乙的徒弟完成,遂拒絕支付報酬,乙將該玉雕扣留。根據民事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
A.甲公司有權解除合同
B.乙對該玉雕享有留置權
C.甲公司有權拒絕支付酬金
D.甲公司有權請求乙承擔違約責任

【答案】 B
【解析】(1)選項A:承攬人將其承攬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未經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2)選項B:當事人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不得留置財產的,不成立留置權。(3)選項CD:乙未依約親自完成玉雕,構成違約,甲公司有權請求乙承擔違約責任,有權拒絕支付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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