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薪金所得與經營所得_2019年注會《稅法》每日一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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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選】
張某承包了一家餐廳,餐廳每年支付張某報酬10萬元,張某不參與分享餐廳經營成果;李某承包了一家國有招待所,承包合同規定每月支付李某工資4000元,同時李某每年要上繳承包費50萬元,其余招待所經營成果歸李某所有。則下列關于個人所得稅的說法正確的有( )。
A.張某取得的所得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稅
B.張某取得的所得按照經營所得項目征稅
C.李某取得的工資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稅
D.李某取得的工資和承包經營成果都按照經營所得項目征稅

【答案】AD
【解析】張某不參與分享餐廳經營成果,其取得的報酬實質上屬于崗位責任工資,所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稅。李某參與分享承包招待所的經營成果,其從招待所取得的工資、薪金和承包經營成果都屬于“經營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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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習題內容出自東奧教研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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