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關系的主體_2019年注會《經濟法》每日一練
注冊會計師考試距離大家越來越近了,報名完成的同學們現在開始就為之堅持不懈的努力學習吧!既然選擇了就不要中途放棄,只要不放棄,也許就會有奇跡!我們開始今天的學習吧!
【單選】
下列關于法律關系的主體說法中,正確的是( )。
A. 在我國某外商投資企業擔任董事長并居住在我國的美國人David,不能成為經濟法主體
B. 在我國某外商投資企業擔任董事長并居住在我國的美國人David,不能成為經濟法主體
C.非法人組織即使不具備法人資格也可以成為經濟法主體
D.為了維護國家的權威性,國家不能成為經濟法的主體
【答案】C
【解析】法律關系主體的種類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和國家。(1)選項A:自然人既包括本國公民,也包括居住在一國境內或在境內活動的外國公民和無國籍人;(2)選項B:特別法人中的機關法人包括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等;(3)選項D:在特殊情況下,國家可以作為一個整體成為法律關系的主體。
注冊會計師考試報名還在進行中,已經報名的同學們是不是已經開始了緊張的備考了,還在使用以前的教材嗎?政策變化這么快還是使用新教材備考吧,新教材已經上市了,很多章節都有變化,不要因為使用舊教材而遺漏考點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