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會《經濟法》每日一練:票據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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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選】
甲公司從乙公司處購置一批家具,向乙公司簽發一張金額為40萬元的銀行承兌匯票。乙公司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丙公司。丙公司請丁公司在該匯票上為“保證”記載并簽章,隨后又將其背書轉讓給戊公司。戊公司請求銀行承兌時,被銀行拒絕。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 )。
A.如果丁公司采取附條件保證方式的,保證無效
B.如果丁公司在其保證中未記載保證日期,則以出票日期為保證日期
C.戊公司只有在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權遭拒絕后,才能向丁公司行使追索權
D.在丁公司對戊公司付款后,丁公司只能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權
【答案】B
【解析】選項A:保證不得附有條件,附有條件的,不影響對匯票的保證責任;選項C:被保證的匯票,保證人應當與被保證人對持票人承擔連帶責任,戊公司可以直接向丁公司行使追索權;選項D:保證人清償匯票債務后,可以對被保證人及其前手(甲、乙、丙)行使追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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