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會《經濟法》每日一練:合同法律制度規定




注冊會計師考試是一個長時間的過程,希望大家不要放棄備考注會。備考cpa考試時考生要有堅持不懈的態度,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了每日一練,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多選】
甲公司欠乙公司30萬元,一直無力償付,現丙公司欠甲公司20萬元,已經到期,但甲公司明確表示放棄對丙公司的債權。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對甲公司的行為,乙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A. 行使代位權,要求丙償還20萬元
B. 請求人民法院撤銷甲放棄債權的行為
C. 乙行使權利的必要費用可向甲主張
D. 乙應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甲放棄債權之日起2年內行使撤銷權
【答案】BC
【解析】(1)選項AB:因債務人放棄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應行使撤銷權而不是代位權;(2)選項C: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所支付的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第三人有過錯的,應當適當分擔;(3)選項D:撤銷權應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
注會考試還是有一定難度的,但我們只要有恒心、有毅力,多做一些習題,一定可以成功的。臨近考試了,大家在備考的同時也要隨時關注注會準考證的打印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