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會《經濟法》每日一練:合同法律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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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選】
陳某以信件發出要約,信件未載明承諾開始日期,僅規定承諾期限為10天。5月8日,陳某將信件投入郵箱;郵局將信件加蓋5月9日郵戳發出;月11日,信件送達受要約人李某的辦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內容。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該承諾期限的起算日為( )。
A. 5月8日
B. 5月9日
C. 5月11日
D. 5月15日
【答案】B
【解析】要約以信件形式作出的,承諾期限自信件載明的日期開始計算。信件未載明日期的,自投寄該信件的郵戳日期開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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