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會《經濟法》每日一練:破產申請受理后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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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選】
甲公司因負債被債權人申請破產,人民法院受理了該破產申請。根據企業破產法律制度的規定,破產申請受理后所實施的行為,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
A. 甲公司提前向普通債權人乙公司清償18萬元債務
B. 管理人為了維護甲公司的利益,解除了甲公司與丙公司訂立但雙方均未履行完畢的設備保管合同
C. 管理人為了維持甲公司的生產經營,決定用甲公司對丁公司的10萬元債權抵銷其所欠的丁公司的6萬元債務
D. 乙法院因民事執行需要查封了甲公司一棟已出租的門市房并繼續執行,不予中止
【答案】B
【解析】((1)選項A: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對個別債權人的債務清償無效,但債務人以其自有財產向債權人提供物權擔保的,其在擔保物市場價值范圍內向債權人所作的債務清償,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本題乙公司只是普通債權人,受理后對其進行的個別清償無效);(2)選項C:抵銷權必須由債權人主動向管理人提出行使,管理人不得主動主張債務抵銷;(3)選項D: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有關債務人財產的保全措施應當解除,執行程序應當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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