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會《稅法》每日一練:法律優位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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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選】
以下不符合法律優位原則的說法是( )。
A.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B. 我國稅收法律與行政法規具有同等效力
C. 稅收行政法規的效力高于稅收行政規章的效力
D. 效力低的稅法與效力高的稅法發生沖突時,效力低的稅法即是無效的
【答案】B
【解析】法律優位原則的基本含義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遇到挫折,無需悲觀失望,不要停滯不前,而是保持平常心,把走彎路看成是前行的另一種形式、另一條途徑。這樣,就可以像那些蜿蜒的河流一樣,最終抵達人生的目標。想要更多練習可以查看cpa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