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會《經濟法》每日一練:董事回購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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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選】
某上市公司董事吳某,持有該公司6%的股份。吳某將其持有的該公司股票在買入后的第5個月賣出,獲利600萬元。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關于此收益,下列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
A. 該收益應當全部歸公司所有
B. 該收益應由公司董事會負責收回
C. 董事會不收回該收益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限期收回
D. 董事會未在規定期限內執行股東關于收回吳某收益的要求的,股東有權代替董事會以公司名義直接向法院提起收回該收益的訴訟
【答案】D
【解析】選項D: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而非以公司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參考教材P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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