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提示:2014年注會《稅法》在專業階段六門教材中變化是最大的,除了增加了“營改增”政策,而且其他章節也都做出了不同程度的增加、刪除和修改。今年小稅種的變化以第九章最為突出,本篇就本章的變化簡要說明。
1、更正按照最低計稅價格的70%再次計算車輛購置稅的條件。2013年教材的表述為“對已繳納并辦理了登記注冊手續的車輛,其底盤和發動機同時發生變更,其最低計稅價格按同類型新車最低計稅價格的70%計算”,2014年更正為“對已繳納并辦理了登記注冊手續的車輛,其底盤發生更換,其最低計稅價格按同類型新車最低計稅價格的70%計算”。
2、更正長期來華定居專家車輛購置稅免稅規定。2013年教材的表述為“長期來華定居專家1輛自用小汽車”,2014年將其更正為“長期來華定居專家進口1輛自用小汽車”。
3、增加“2004年10月1日起,對農用三輪車運輸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免稅規定。
4、明確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屬于印花稅稅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而不是“技術合同”,這與注稅《稅法(一)》中變為一致。
5、增加印花稅稅收政策優惠。
6、明確“拖船按照發動機功率每1千瓦折合凈噸位0.67噸計算征收車船稅”。2013年教材P228規定拖船按照發動機功率每2馬力折合凈噸位1噸計算征收車船稅,2014年教材P262規定拖船按照發動機功率每1千瓦折合凈噸位0.67噸計算征收車船稅。
其中,第1~5點變化注意客觀題,第6點變化要注意與其他稅種結合出主觀題。
本章變化比較大,故對于以前年度參加過《稅法》考試但不幸沒有通過的童鞋們來說要格外關注本章,雖說本章只是小稅種,但本身印花稅在小稅種的地位就比較高,又加之今年在車船稅上面也做了不少的調整。
最后祝大家在東奧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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