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提示:財政部于2014年3月17日印發《金融負債與權益工具的區分及相關會計處理規定》,這會對今年注會《會計》教材產生什么影響呢?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優先股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6號)等有關要求,規范優先股、永續債等金融工具的會計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企業會計準則等相關規定,財政部制定了《金融負債與權益工具的區分及相關會計處理規定》。(參考本文下方附件)
相關企業應當嚴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相關具體準則和本規定,對發行和持有的優先股、永續債等金融工具進行會計處理。隨著金融改革的深入和金融創新的發展,未來可能有更多形式的金融工具出現,其會計處理應當適用相關企業會計準則和本規定。
該規定從另一個方面反映優先股在我國的地位正在上升,2014年注會《經濟法》考試大綱中增加了優先股的內容,雖然2014年《財務成本管理》考試大綱并沒有體現對于優先股部分的變化,但也有可能在教材中有所體現。
在本文件公布之前,2014年注會《會計》教材已經定稿,故2014年注會《會計》教材中應該不會體現,本人認為該部分知識在考試時很有可能回避,大家先不要花太多的精力在此上面,到時候聽聽張志鳳老師基礎班的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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