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財務報告_25年注冊會計師會計學習要點
中期財務報告是2025年注冊會計師會計科目第二十三章財務報告的最后一個知識點,完成章節學習和復習后,考生們可以使用文末的章節習題,鞏固知識點理解。考生也可以點擊下方學習要點匯總,復習更多重要知識點!
【所屬章節】
第二十三章:財務報告
第七節:中期財務報告
【知 識 點】
中期財務報告
一、中期財務報告的定義及其構成
(一)中期財務報告的定義
中期財務報告,是指以中期為基礎編制的財務報告。
(二)中期財務報告的構成
中期財務報告至少應當包括以下部分:
(1)資產負債表;(2)利潤表;(3)現金流量表;(4)附注。
二、中期財務報告的編制要求
(一)中期財務報告編制應遵循的原則
1.遵循與年度財務報告相一致的會計政策原則
2.遵循重要性原則
(1)重要性程度的判斷應當以中期財務數據為基礎,而不得以預計的年度財務數據為基礎。
(2)重要性原則的運用應當保證中期財務報告包括了與理解企業中期末財務狀況和中期經營成果及其現金流量相關的信息。
(3)重要性程度的判斷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作具體分析和職業判斷。
3.遵循及時性原則
為了體現企業編制中期財務報告的及時性原則,中期財務報告計量相對于年度財務數據的計量而言,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估計。
(二)中期合并財務報表和母公司財務報表編報要求
企業上年度編制合并財務報表的,中期期末應當編制合并財務報表。上年度財務報告除了包括合并財務報表,還包括母公司財務報表的,中期財務報告也應當包括母公司財務報表。
1.上年度編報合并財務報表的企業,其中期財務報告中也應當編制合并財務報表,而且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合并原則、編制方法和合并報表的格式與內容等也應當與上年度合并財務報表相一致。但當年新企業會計準則有新的規定除外。
2.上年度財務報告包括了合并財務報表,但報告中期內處置了所有應納入合并范圍的子公司的,中期財務報告應包括當年子公司處置前的相關財務信息。
3.企業在報告中期內新增子公司的,在中期末就應當將該子公司財務報表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
4.應當編制合并財務報表的企業,如果在上年度財務報告中除了提供合并財務報表外,還提供了母公司財務報表,那么在其中期財務報告中除了應當提供合并財務報表之外,也應當提供母公司財務報表。
(三)比較財務報表編制要求
在中期財務報告中,企業應當提供以下比較財務報表:
(1)本中期末的資產負債表和上年度末的資產負債表;
(2)本中期的利潤表、年初至本中期末的利潤表以及上年度可比期間的利潤表。其中,上年度可比期間的利潤表包括:上年度可比中期的利潤表和上年度年初至上年可比中期末的利潤表;
(3)年初至本中期末的現金流量表和上年度年初至上年可比中期末的現金流量表。
(四)中期財務報告的確認與計量
1.中期財務報告的確認與計量的基本原則
(1)中期財務報告中各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原則應當與年度財務報表所采用的原則相一致。
(2)在編制中期財務報告時,中期會計計量應當以年初至本中期末為基礎。
(3)企業在中期不得隨意變更會計政策。
2.季節性、周期性或者偶然性取得的收入的確認和計量
對于季節性、周期性或者偶然性取得的收入,除了在會計年度末允許預計或者遞延的之外,企業都應當在發生時予以確認和計量,不應當在中期財務報表中預計或者遞延。
3.會計年度中不均勻發生的費用的確認與計量【點撥】
對于會計年度中不均勻發生的費用,除了在會計年度末允許預提或者待攤的之外,企業均應當在發生時予以確認和計量,不應當在中期財務報表中預提或者待攤。
點撥:
如果會計年度內不均勻發生的費用在會計年度末允許預提或者待攤,則在中期末也允許預提或者待攤。
(五)中期會計政策變更的處理
企業在中期如果發生了會計政策的變更,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的規定處理,并按照準則規定在財務報表附注中作相應披露。
三、中期財務報告附注的編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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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張志鳳老師《會計》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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