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新考季備考已經拉開序幕!這一次,你準備好了嗎?為了幫助大家高效備考,東奧會計在線給大家整理了2016年注會考試的知識點,以下是2016注會會計第九章負債知識點:消費稅。
負債:消費稅
消費稅實行價內征收,企業交納的消費稅記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按規定應交的消費稅,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消費稅”明細科目核算。
1.企業對外銷售產品應交納的消費稅,記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
2.在建工程領用自產產品,應交納的消費稅計入在建工程成本;
3.企業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委托方將收回的應稅消費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出售的,為直接出售不再繳納消費稅;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出售的,不屬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規定申報繳納消費稅,在計稅時準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繳的消費稅;委托加工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按規定準予抵扣的,記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的借方。
【提示】
(1)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的存貨,計入存貨成本的包括:①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成本;②加工費;③運雜費;④支付的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出售的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
(2)支付的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不計入存貨成本,應記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的借方,用以抵減最終完工產品銷售時繳納的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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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子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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