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1日起開始注冊會計師考試報名,機會向來是留給有準備的人,2016年注會考試備考復習揚帆起航。為了幫助大家提升備考效率,東奧小編給大家整理了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知識點,祝大家備考愉快!下面是2016年注會考試《會計》知識點:資產減值概述。
一、資產減值的范圍
資產減值,是指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本章所指資產,除特別說明外,包括單項資產和資產組。
本章涉及的資產減值對象主要包括以下資產:
(1)長期股權投資;
(2)采用成本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
(3)固定資產;
(4)生產性生物資產;
(5)無形資產;
(6)商譽;
(7)探明石油天然氣礦區權益和井及相關設施等。
本章不涉及下列資產減值的會計處理:存貨、消耗性生物資產、建造合同形成的資產、遞延所得稅資產、融資租賃中出租人未擔保余值,以及本書金融資產所涉及的金融資產減值等。
二、資產減值的跡象與測試
(一)資產減值跡象的判斷原則:
公允價值下降;
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下降。
(二)資產減值的測試
企業在判斷資產減值跡象以決定是否需要估計資產可收回金額時,應當遵循重要性原則。根據這一原則企業資產存在下列情況的,可以不估計其可收回金額:
1.以前報告期間的計算結果表明,資產可收回金額顯著高于其賬面價值,之后又沒有發生消除這一差異的交易或者事項的,資產負債表日可以不重新估計該資產的可收回金額。
2.以前報告期間的計算與分析表明,資產可收回金額相對于某種減值跡象反應不敏感,在本報告期間又發生了該減值跡象的,可以不因該減值跡象的出現而重新估計該資產的可收回金額。比如,當期市場利率或其他市場投資報酬率上升,對計算資產未來現金流量現值采用的折現率影響不大的,可以不重新估計資產的可收回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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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子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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