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會計》高頻考點:承租人對經營租賃的會計處理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會計》高頻考點:承租人對經營租賃的會計處理。本考點屬于《會計》第二十二章租賃第二節承租人的會計處理的內容。
【考頻分析】:
考頻:★★★
復習點撥:本考點2009年和2010年均出過多選題,承租人對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的會計處理都需要掌握,注意對比學習。
【內容導航】:
(一)承租人對經營租賃的會計處理
【高頻考點】:承租人對經營租賃的會計處理
對于經營租賃的租金,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內的各個期間按照直線法確認費用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其他方法更為系統合理的,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
承租人在經營租賃中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應當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
或有租金應當在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銷售費用等)。在某些情況下,出租人可能對經營租賃提供激勵措施,如免租期、承擔承租人的某些費用等。
在出租人提供了免租期的情況下,承租人應將租金總額在整個租賃期內,而不是在租賃期扣除免租期后的期間內按直線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進行分攤,免租期內應確認租金費用。
在出租人承擔了承租人的某些費用的情況下,承租人應將該費用從租金總額中扣除,并將租金余額在租賃期內進行分攤。
【相關復習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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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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