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會計》基礎考點:公允價值初始計量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基礎備考期,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會計》基礎考點:公允價值初始計量。
【內容導航】:
(一)公允價值初始計量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會計》科目第二十八章公允價值計量第二節公允價值計量的內容。
【知識點】:公允價值初始計量
相關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是脫手價格,即出售該資產所能收到的價格或者轉移該負債所需支付的價格。在大多數情況下,相關資產或負債的進入價格等于其脫手價格。但在下列情況中,企業以公允價值對相關資產或負債進行初始計量的,不應將取得資產或者承擔負債的交易價格作為該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
(1)關聯方之間的交易;(2)被迫進行的交易,或者資產出售方(或負債轉移方)在交易中被迫接受的交易;(3)交易價格所代表的計量單元不同于以公允價值計量的相關資產或負債的計量單元。例如,以公允價值計量的相關資產或負債僅是交易(例如,企業合并)中的一部分,而交易除該資產或負債外,還包括按照其他會計準則應單獨計量但未確認的無形資產;(4)進行交易的市場不是該資產或負債的主要市場(或者在不存在主要市場情況下的最有利市場)。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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