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會計》基礎考點:貸款和應收款項的會計處理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基礎備考期,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會計》基礎考點:貸款和應收款項的會計處理。
【內容導航】:
(一)貸款和應收款項的會計處理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會計》科目第二章金融資產第四節貸款和應收款項的內容。
【知識點】:貸款和應收款項的會計處理
貸款和應收款 項的會計處理 |
初始計量 |
按公允價值和交易費用之和計量 |
后續計量 |
采用實際利率法,按攤余成本計量 | |
處 置 |
處置時,售價與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
(一)貸款
1.未發生減值
(1)金融企業發放的貸款
借:貸款——本金(本金)
貸:吸收存款等
貸款——利息調整(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2)資產負債表日
借:應收利息(按貸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計算確定)
貸款——利息調整(差額,也可能在貸方)
貸:利息收入(按貸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
合同利率與實際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3)收回貸款時
借:吸收存款等
貸:貸款——本金
應收利息
利息收入(差額)
2.發生減值
(1)資產負債表日,確定貸款發生減值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貸款損失準備
同時:
借:貸款——已減值
貸:貸款(本金、利息調整)
【提示】為了區分正常貸款和不良貸款,當貸款發生減值時,要將“貸款(本金、利息調整)”轉入“貸款——已減值”,這樣做的目的便于金融業加強貸款的管理。
(2)資產負債表日確認利息收入
借:貸款損失準備(按貸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
貸:利息收入
同時,將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利息金額進行表外登記。
(3)收回貸款
借:吸收存款等
貸款損失準備(相關貸款損失準備余額)
貸:貸款——已減值
資產減值損失(差額)
3.對于確實無法收回的貸款
借:貸款損失準備
貸:貸款——已減值
4.已確認并轉銷的貸款以后又收回
借:貸款——已減值
貸:貸款損失準備
借:吸收存款等
貸款損失準備
貸:貸款——已減值
資產減值損失(差額)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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