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會計》預習考點:資產的計稅基礎
【小編導言】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預習備考期,是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會計》預習考點:資產的計稅基礎。
【內容導航】:
(一)固定資產
(二)無形資產
(三) 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
(四)其他資產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會計》科目第十九章所得稅第二節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及暫時性差異的內容。
【知識點】:資產的計稅基礎
資產的計稅基礎,指企業收回資產賬面價值的過程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可以自應稅經濟利益中抵扣的金額。
資產的計稅基礎=未來可稅前列支的金額
某一資產負債表日的計稅基礎=成本-以前期間已稅前列支的金額
(一)固定資產
賬面價值=實際成本-會計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計稅基礎=實際成本-稅法累計折舊
(二)無形資產
1.對于內部研究開發形成的無形資產,企業會計準則規定有關研究開發支出區分兩個階段,研究階段的支出應當費用化計入當期損益,而開發階段符合資本化條件以后發生的支出應當資本化作為無形資產的成本;稅法規定,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提示】如果會計攤銷方法、攤銷年限和殘值均符合稅法規定,那么每期納稅調減的金額均為會計計入費用(研究階段的支出、開發階段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支出及形成無形資產后的攤銷額)的50%。
(三) 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會計:公允價值(期末按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稅法:取得時的成本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會計:公允價值(期末按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稅法:取得時的成本
(四)其他資產
因企業會計準則規定與稅法法規規定不同,企業持有的其他資產,可能造成其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存在差異。
1.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
會計:期末按公允價值計量
稅法:以歷史成本為基礎確定
2.將國債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賬面價值: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本期計提利息(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本期收回本金和利息
計稅基礎:與賬面價值相等
3.其他各種資產減值準備
東奧網站發布的知識點由于內容及時更新的需要發布的是往年教材內容,需要查詢最新知識點內容的考生請參考2014《輕松過關》系列參考書及相關課程。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 上一篇文章: 2015《會計》預習考點:所得稅會計
- 下一篇文章: 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