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會計》基礎考點:特殊銷售商品業務的處理
【小編導言】現階段進入2014注會基礎備考期,是打牢基礎的重要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會計》基礎考點:特殊銷售商品業務的處理。
【內容導航】:
(1)特殊銷售商品業務的處理

本知識點屬于《會計》科目第十一章收入、費用和利潤第一節收入的內容。
【知識點】:特殊銷售商品業務的處理
【提示】
(1)按照(國稅函[2008]875號)規定:采用售后回購方式銷售商品的,銷售的商品按售價確認收入,回購的商品作為購進商品處理。有證據表明不符合銷售收入確認條件的,如以銷售商品方式進行融資,收到的款項應確認為負債,回購價格大于原售價的,差額應在回購期間確認為利息費用。
按上述規定,會計與稅法對售后回購業務的處理相同,因此售后回購業務不形成暫時性差異。
(2)對分期收款銷售商品,會計上符合收入確認條件時應該按照公允價值確認收入,稅法上按照分期收款分期確認收入的原則處理,會產生暫時性差異。
(3)對于能夠估計退貨率的銷售退回,會計上對于估計的退貨部分既不確認收入也不結轉成本,而是按照差額轉入預計負債中,稅法上應全額確認收入,也會產生暫時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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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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