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會計》預習知識點:銷售商品收入的會計處理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會計》預習知識點:銷售商品收入的會計處理。
【內容導航】:
1.通常情況下銷售商品收入的處理
2.托收承付方式銷售商品的處理
3.銷售商品涉及現金折扣、商業折扣、銷售折讓的處理
4.銷售退回的處理
5.特殊銷售商品業務的處理

本知識點屬于《會計》科目第十一章收入、費用和利潤第一節收入的內容。
【知識點】:銷售商品收入的會計處理
1.通常情況下銷售商品收入的處理
借:應收賬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存貨跌價準備
貸:庫存商品
2.托收承付方式銷售商品的處理
在這種銷售方式下,企業通常應在發出商品且辦妥托收手續時確認收入。如果商品已經發出且辦妥托收手續,但由于各種原因與發生商品所有權有關的風險和報酬沒有轉移的,企業不應確認收入。
3.銷售商品涉及現金折扣、商業折扣、銷售折讓的處理
(1)現金折扣
銷售商品時采用總價法確認收入,即按不扣除現金折扣的金額確認收入。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財務費用)。計算現金折扣時是否考慮增值稅題目中會做出說明。
(2)商業折扣
銷售商品涉及商業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商業折扣后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商業折扣,是指企業為促進商品銷售而在商品標價上給予的價格扣除。
(3)銷售折讓
銷售折讓,是指企業因售出商品的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予的減讓。企業已經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的,應當在發生時沖減當期的銷售商品收入。銷售折讓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應當按照有關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銷售退回的處理
(1)對于未確認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的銷售退回
借:庫存商品
貸:發出商品
若原發出商品時增值稅納稅義務已發生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收賬款
(2)對于已確認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的銷售退回
企業已經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退回的,應當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銷售成本等。銷售退回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
5.特殊銷售商品業務的處理
【提示】
(1)按照(國稅函[2008]875號)規定:采用售后回購方式銷售商品的,銷售的商品按售價確認收入,回購的商品作為購進商品處理。有證據表明不符合銷售收入確認條件的,如以銷售商品方式進行融資,收到的款項應確認為負債,回購價格大于原售價的,差額應在回購期間確認為利息費用。
按上述規定,會計與稅法對售后回購業務的處理相同,因此售后回購業務不形成暫時性差異。
(2)對分期收款銷售商品,會計上符合收入確認條件時應該按照公允價值確認收入,稅法上按照分期收款分期確認收入的原則處理,會產生暫時性差異。
(3)對于能夠估計退貨率的銷售退回,會計上對于估計的退貨部分既不確認收入也不結轉成本,而是按照差額轉入預計負債中,稅法上應全額確認收入,也會產生暫時性差異。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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