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經濟法》綜合題易考點:證券的承銷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強化提高沖刺備考期,為幫助考生們在最后階段提高備考效率,我們根據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大綱為考生們總結了《經濟法》科目的選擇題和綜合題易考點,下面我們一起來復習2015《經濟法》綜合題易考點:證券的承銷。
本考點能力等級:
能力等級 3—— 綜合運用能力
考生應當在理解基本理論、基本原理和相關概念的基礎上,在比較復雜的職業環境上,堅守職業價值觀、遵循職業道德、堅持職業態度,綜合運用相關專業學科知識和職業技能解決實務問題。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科目第七章證券法第二單元首發股票的內容。
綜合題易考點:證券的承銷
證券的承銷適用于股票和公司債券的發行。
1.向不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證券票面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的,應當由承銷團承銷。
2.證券的代銷、包銷期限最長不得超過90日。
3.證券公司在代銷、包銷期內,對所代銷、包銷的證券應當保證先行出售給認購人,證券公司不得為本公司預留所代銷的證券和預先購入并留存所包銷的證券。
4.股票發行采用代銷方式,代銷期限屆滿,向投資者出售的股票數量未達到擬公開發行股票數量“70%”的,為發行失敗;發行人應當按照發行價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股票認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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