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經濟法》基礎考點: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的決議無效或者撤銷之訴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基礎備考期,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經濟法》基礎考點: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的決議無效或者撤銷之訴。
【內容導航】:
1.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的決議無效或者撤銷之訴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科目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三單元股東的權利和義務的內容。
【知識點】: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的決議無效或者撤銷之訴
1.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
2.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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