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經濟法》基礎考點:注冊資本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基礎備考期,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經濟法》基礎考點:注冊資本。
【內容導航】:
1.有限責任公司和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科目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一單元股東的出資的內容。
【知識點】:注冊資本
1.有限責任公司和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2)以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仍應當經過驗資機構驗資。
(3)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總數的35%。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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