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經濟法》預習考點:境外企業重大事項管理
【小編導言】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預習備考期,是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經濟法》預習考點:境外企業重大事項管理。
【內容導航】:
1.境外企業重大事項管理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科目第十章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第六單元企業境外國有資產管理制度的內容。
【知識點】:境外企業重大事項管理
1.境外企業有下列重大事項之一的,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報中央企業核準:
(1)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申請破產或者變更企業組織形式;
(2)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3)發行公司債券或者股票等融資活動;
(4)收購、股權投資、理財業務以及開展金融衍生業務;
(5)對外擔保、對外捐贈事項;
(6)重要資產處置、產權轉讓;
(7)開立、變更、撤并銀行賬戶;
(8)企業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
2.境外企業轉讓國有資產,導致中央企業重要子企業由國有獨資轉為絕對控股、絕對控股轉為相對控股或者失去控股地位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報國資委審核同意。
3.境外企業發生以下有重大影響的突發事件,應當立即報告中央企業;影響特別重大的,應當通過中央企業在24小時內向國資委報告:
(1)銀行賬戶或者境外款項被凍結;
(2)開戶銀行或者存款所在的金融機構破產;
(3)重大資產損失;
(4)發生戰爭、重大自然災害,重大群體性事件,以及危及人身或者財產安全的重大突發事件;
(5)受到所在國(地區)監管部門處罰產生重大不良影響;
(6)其他有重大影響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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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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