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經濟法》預習考點: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別規定
【小編導言】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預習備考期,是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經濟法》預習考點: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別規定。
【內容導航】:
1.計劃生育政策
2.公示
3.公司章程
4.組織機構
5.財務監督
6.法人的人格否定原則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科目第六章公司法第四單元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的內容。
【知識點】: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別規定
1.計劃生育政策
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1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再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2.公示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時注明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并在營業執照中載明。
3.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章程由股東制定。
4.組織機構
(1)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股東作出決議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2)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1名執行董事,不設立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
(3)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1~2名監事,不設立監事會。
5.財務監督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6.法人的人格否定原則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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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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