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經濟法》基礎考點:質權的設立
【小編導言】2014年注冊會計師報名時間為3月31日至4月25日,現階段進入2014注會基礎備考期,是打牢基礎的重要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經濟法》基礎考點:質權的設立。
【內容導航】:
1.動產質押
2.權利質押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科目第三章物權法律制度第九單元質權的內容。
【知識點】:質權的設立
1.動產質押:交付設立
動產質權自質物“移交”給質權人占有時設立。(2010年案例分析題)
2.權利質押:登記(交付)設立
(1)證券權利
以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質權自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時設立;沒有權利憑證的,質權自有關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2)基金份額與股權
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3)知識產權
以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質權自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4)應收賬款
以應收賬款出質的,質權自信貸征信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2013年新增)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是應收賬款質押的登記機構。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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