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經濟法》預習知識點: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經濟法》預習知識點: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
【內容導航】:
1.股權轉讓
2.股權質押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科目第三章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制度第一單元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制度概述的內容。
【知識點】: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
1.股權轉讓
(1)審批
、偻馍掏顿Y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應當經審批機關批準和登記機關變更登記,未經審批機關批準的股權變更無效。
、谕馍掏顿Y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審批機關為批準設立該企業的審批機關;如果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中方投資者的股權變更而使該企業變成外資企業,且該企業從事外資企業法律制度所規定的“限制”設立外資企業的行業,則該企業中方投資者的股權變更必須經“商務部”批準。
【相關鏈接】不允許外商獨資經營的產業,股權變更不得導致外國投資者持有企業的全部股權。
(2)工商變更登記
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登記機關為原登記機關;但“商務部”批準的股權變更,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其委托的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3)資產評估
以國有資產投資的中方投資者股權變更時,必須經有關國有資產評估機構對需變更的股權進行價值評估,并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確認,經確認的評估結果應作為變更股權的作價依據。
(4)除非外方投資者向中國投資者轉讓其全部股權,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不得導致外方投資者的投資比例低于企業注冊資本的25%。
(5)股權轉讓協議和修改企業原合同、章程協議自核發變更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之日起生效。
2.股權質押
(1)經外商投資企業其他投資者“同意”,繳付出資的投資者經審批機關“批準”可以將其已繳付出資部分形成的股權質押給質權人。
(2)投資者不得質押未繳付出資部分的股權。
(3)投資者不得將其股權質押給本企業。
(4)在質押期間,出質投資者作為企業投資者的身份不變,未經出質投資者和企業其他投資者同意,質權人不得轉讓出質股權;未經質權人同意,出質投資者不得將已出質的股權轉讓或再質押。
(5)企業應在獲得審批機關同意其投資者出質股權的批復后30日內,持有關批復文件向原登記機關辦理備案。未按規定辦理審批和備案的質押行為無效。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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