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經濟法》預習知識點: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條件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經濟法》預習知識點: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條件。
【內容導航】:
1.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條件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科目第二章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第一單元個人獨資企業法律制度的內容。
【知識點】: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條件
1.投資人
(1)投資人只能是一個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2)投資人只能是中國公民,不包括港、澳、臺同胞(港、澳、臺同胞設立的企業為外資企業)。
(3)國家公務員、黨政機關領導干部、法官、檢察官、警官、商業銀行工作人員等,不得投資設立個人獨資企業。
2.企業名稱
個人獨資企業的名稱中不能出現“有限”、“有限責任”或者“公司”字樣。
3.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
(1)投資人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但不能以“勞務”出資。
(2)投資人可以個人財產出資,也可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
4.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5.有必要的從業人員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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