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導言】今天我們開始學習民事法相關知識點,這章內容每年所占分值較少,多為客觀題為主,小編每天發布若干條注會考試重要知識點,并輔以相關的配套習題,供學員們參考。
【內容導航】:
所屬章節 |
知識點正文 |
相關習題 |
2013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時間為10月19日至20日,是時候進入備考狀態!以下是2013年注會考試重要知識點代理權的濫用的具體內容和相關習題,注會起跑,你準備好了嗎!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第二章第二節代理制度的內容。
【重要知識點】:代理權的濫用
1.自己代理(代理他人與自己進行民事活動)
2.雙方代理(代理雙方當事人進行同一民事行為)
3.代理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解釋1】代理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代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第三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解釋2】無權代理的情形:(1)沒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2)超越代理權的代理行為;(3)代理權終止后的代理行為。考生應準確區分無權代理與代理權濫用(有代理權但濫用代理權)。
【相關習題】:
注會頻道精彩推薦: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 上一篇文章: 2013《經濟法》重要知識點:委托代理
- 下一篇文章: 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