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公司戰略》基礎考點:風險管理委員會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基礎備考期,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公司戰略》基礎考點:風險管理委員會。
【內容導航】:
1.風險管理委員會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科目第五章風險與風險管理第四節風險管理體系的內容。
【知識點】:風險管理委員會
具備條件的企業,董事會可下設風險管理委員會。該委員會的召集人應由不兼任總經理的董事長擔任;董事長兼任總經理的,召集人應由外部董事或獨立董事擔任。該委員會成員中需有熟悉企業重要管理及業務流程的董事,以及具備風險管理監管知識或經驗、具有一定法律知識的董事。
風險管理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1.提交全面風險管理年度報告;
2.審議風險管理策略和重大風險管理解決方案;
3.審議重大決策、重大風險、重大事件和重要業務流程的判斷標準或判斷機制,以及重大決策的風險評估報告;
4.審議內部審計部門提交的風險管理監督評價審計綜合報告;
5.審議風險管理組織機構設置及其職責方案;
6.辦理董事會授權的有關全面風險管理的其他事項。
企業總經理對全面風險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向董事會負責。總經理或總經理委托的高級管理人員,負責主持全面風險管理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擬訂企業風險管理組織機構設置及其職責方案。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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