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冊會計師報名條件都有什么條件的?
2022年注冊會計師報名條件都有什么條件的?最近一段時間想要報考注會考試的人越來越多了。2022年注會報考條件是什么?這些問題考生們都知道嗎?還不知道的考生一起來和小編了解一下吧。
一、 注冊會計師報名條件都有什么條件的?
(1)專業階段注會報名條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 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綜合階段注會報名條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 已取得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
溫馨提示:今天是注會報名的第一天呦!想要報考的同學千萬不要錯過喲!
二、 注會教材都有什么變化?
《審計》:第十六章對集團財務報表審計的特殊考慮,對"第二節集團審計中的責任設定和注冊會計師的目標"相應文字進行了調整。對"第五節了解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部分內容有所調整。修改第八節內容為"合并過程及期后事項",增加了期后事項的內容。
《會計》:第四章對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會計處理做了一點補充完善;第六章增加了封信投資機構對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投資的分類;第八章增加了一句話,即對于當期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貸記“其他收益”科目。當期按規定即征即退的增值稅,也計入“其他收益”科目;第十章新增了實務中股份支付特殊情形的表述等等。
《財管》第八章 企業價值評估,修改股權現金流量模型中兩階段增長模型公式參數,其余無實質性變化;第十章長期籌資,普通股的首次公開發行增加了發行人不得影響持續盈利能力的情形,調整部分文字表述,其余無實質性變動;第十四章,標準成本法,將固定制造費用差異分析中的"能量差異"改為"生產能力利用差異",將"生產能量"改為"生產能力",其余無實質性變動。
三、 不得行使抵銷權的情形有哪些?
1. 權利濫用的限制
(1)債務人的債務人在破產申請受理后取得他人對債務人的債權的,不得抵銷。
(2)債權人已知債務人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者破產申請的事實,對債務人負擔債務的,不得抵銷;但是,債權人因為法律規定或者有破產申請1年前所發生的原因而負擔債務的除外。
(3)債務人的債務人已知債務人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者破產申請的事實,對債務人取得債權的,不得抵銷;但是,債務人的債務人因為法律規定或者有破產申請1年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取得債權的除外。
2. 出資人抵銷權的限制
債務人的股東主張以下列債務與債務人對其負有的債務抵銷,債務人管理人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不得抵銷):
(1)債務人股東因欠繳債務人的出資或者抽逃出資對債務人所負的債務;
(2)債務人股東濫用股東權利或者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對債務人所負的債務。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東奧會計在線注冊會計師頻道提供的以上注冊會計師報名條件等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