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于企業將要出售的一項固定資產是否需要劃分為持有待售固定資產,需要考慮以下要素:企業已經就處置該非流動資產作出決議;企業已經與受予方簽訂了不可撤銷的轉讓協議;該項轉讓將在一年內完成。
更新時間:2023-01-20 10:45:33 查看全文>>
對于企業將要出售的一項固定資產是否需要劃分為持有待售固定資產,需要考慮以下要素:企業已經就處置該非流動資產作出決議;企業已經與受予方簽訂了不可撤銷的轉讓協議;該項轉讓將在一年內完成。
更新時間:2023-01-20 10:45:33 查看全文>>
無形資產出售利得計入資產處置損益科目。
無形資產的處置:主要是指無形資產對外出租、出售、對外捐贈,或者是無法為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時,應予轉銷并終止確認。
無形資產出售會計處理:
企業出售無形資產,應當將取得的價款與該無形資產賬面價值及應交稅費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資產處置損益)。
借:銀行存款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累計攤銷
金融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終止確認:
(1)收取該金融資產現金流量的合同權利終止。(如:合同到期)
(2)該金融資產已轉移(如:票據貼現或背書、應收賬款保理——不附追索權等),且該轉移滿足《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關于終止確認的規定。
金融資產的一部分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應當將終止確認的規定適用于該金融資產部分,除此之外,企業應當將終止確認的規定適用于該金融資產整體:
(1)該金融資產部分僅包括金融資產所產生的特定可辨認現金流量。(如:僅獲得利息現金流量、不獲得本金現金流量)
(2)該金融資產部分僅包括與該金融資產所產生的全部現金流量完全成比例的現金流量部分。(如:本息的10%)
(3)該金融資產部分僅包括與該金融資產所產生的特定可辨認現金流量完全成比例的現金流量部分。(如:利息的10%)
金融資產的具體分類有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1.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分類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1)企業管理該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
(2)該金融資產的合同條款規定,在特定日期產生的現金流量,僅為支付的本金和以未償付本金金額為基礎的利息。
2.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資產的公允價值,是指市場參與者在計量日發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項資產所能收到的價格。有序交易,是指在計量目前一段時間內相關資產或負債具有慣常市場活動的交易。清算等被迫交易不屬于有序交易。
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通常反映的是資產如果被出售或者處置時可以收回的凈現金流入。
處置費用是指可以直接歸屬于資產處置的增量成本,包括與資產處置有關的法律費、相關稅費、搬運費以及為使資產達到可銷售狀態所發生的直接費用等,但是,財務費用和所得稅費用等不包括在內。
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應當按照下列順序確定:
(1)應當根據公平交易中資產的銷售協議價格減去可直接歸屬于該資產的處置費用后的金額確定;
(2)在資產不存在銷售協議但存在活躍市場的情況下,應當根據該資產的市場價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確定;
(3)在既不存在資產銷售協議又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情況下,企業應當以可獲取的最佳信息為基礎,根據在資產負債表日假定處置該資產,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進行公平交易愿意提供的交易價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估計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
資產減值,是指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本章所指資產,除特別說明外,包括單項資產和資產組。
資產減值對象主要包括以下資產:
(1)長期股權投資;
(2)采用成本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
(3)固定資產;
(4)無形資產;
(5)商譽;
交易性金融資產特征:
1、企業持有的目的是短期性的,即在初次確認時即確定其持有目的是為了短期獲利。一般此處的短期也應該是不超過一年(包括一年);
2、該資產具有活躍市場,公允價值能夠通過活躍市場獲取。
3、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不計提資產減值損失。
交易性金融資產主要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如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基金等。
為了反映和監督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取得、收取現金股利或利息、出售等情況,企業應當設置“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投資收益”等科目進行核算。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內容:
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包括單項資產和處置組,金額等于“持有待售非流動資產”科目期末余額減去“持有待售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期末余額。處置組是指作為整體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處置的一組資產。如果處置組是一個資產組,并且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08號――資產減值》的規定將企業合并中取得的商譽分攤至該資產組,或者該處置組是這種資產組中的一項經營,那么在處置時,應將商譽一并沖掉。
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對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應當調整該項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使該項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能夠反映其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金額,但不得超過符合持有待售條件時該項固定資產的原賬面價值,原賬面價值高于調整后預計凈殘值的差額,應作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持有待售固定資產定義:
持有待售固定資產包括單項資產和處置組,金額等于“持有待售非流動資產”科目期末余額減去“持有待售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期末余額。處置組是指作為整體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處置的一組資產。如果處置組是一個資產組,并且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08號――資產減值》的規定將企業合并中取得的商譽分攤至該資產組,或者該處置組是這種資產組中的一項經營,那么在處置時,應將商譽一并沖掉。
持有待售固定資產確認條件:
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非流動資產應當劃分為持有待售:
(1)企業已經就處置該非流動資產作出決議;
(2)企業已經與受讓方簽訂了不可撤銷的轉讓協議;
最新知識問答
名師講解持有待售資產
知識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