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是為加強境外投資宏觀指導,優化境外投資綜合服務,完善境外投資全程監管,促進境外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維護我國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制定的辦法。
更新時間:2021-08-13 16:26:20 查看全文>>
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是為加強境外投資宏觀指導,優化境外投資綜合服務,完善境外投資全程監管,促進境外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維護我國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制定的辦法。
更新時間:2021-08-13 16:26:20 查看全文>>
激進型投資策略的特點
表現為較低的流動資產/收入比率
節約流動資產的持有成本,但公司要承擔較大的短缺成本
適中型投資政策的特點:
持有成本和短缺成本總計最小、短缺成本和持有成本大體相等。
保守型投資策略的特點:
表現為安排較高的流動資產/收入比率
向公眾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特殊條件
資信狀況符合以下標準的公司債券可以向“公眾投資者”公開發行,也可以自主選擇僅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
(1)發行人最近3年無債務違約或者遲延支付本息的事實;
(2)發行人最近3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于債券1年利息的1.5倍;
(3)債券信用評級達到AAA級;
(4)中國證監會根據投資者保護的需要規定的其他條件。
未達到上述規定標準的,只能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僅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的,中國證監會簡化核準程序。
投資收益計算公式:
投資收益=對外投資所取得的利潤、股利和債券利息等收入-投資損失。
交易性金融資產出售時:
投資收益=(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出售價款-出售時交易費用)-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初始入賬成本
交易性金融資產整個期間:
投資收益=[(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出售價款-出售時交易費用)-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初始入賬成本]-購買時交易費用+持有期間獲得的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
企業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所獲得的現金股利或者債券利息(不包括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當確認為投資收益。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測試是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規定進行核算確定的賬面價值基礎上,如果存在減值跡象的,應當按照相關準則的規定計提減值準備。
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應當將該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資產減值準備。
企業計提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的會計處理:
公司對外投資的制度是《公司法》第十五條規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
公司提供擔保的方式,主要是保證、抵押和質押。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首先應當在公司章程中作出明確規定;其次應當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提供擔保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外商投資企業清算辦法是為了保障外商投資企業清算的順利進行,保護債權人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于1997年發布的辦法。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進行清算,適用本辦法。企業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依照有關破產清算的法律、行政法規辦理。
企業清算應當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經批準的企業合同、章程為基礎,按照公平、合理和保護企業、投資者、債權人合法權益的原則進行。
外商投資合伙企業是指2家以上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合伙企業,以及外國企業或者個人與中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合伙企業。
外商投資合伙企業的優勢:
首次允許中國自然人直接參與
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實踐中可能有這樣一種情形,就是中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在中國境內設立合伙企業后,外國企業或者個人通過入伙或者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方式成為合伙人。
設立簡便快速
無需商務主管部門批準,無需驗資,無法定最低額限制。
管理機構簡單靈活
投資公司注冊資本是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注冊資金是指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企業的股東實際繳付的出資數額;全民所有制、集體所有制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全部財產的貨幣表現,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自有財產的數額體現。
注冊資金是企業實有資產的總和;注冊資金依據實有資金的增減而增減,即當企業實繳資金比注冊資金增加或減少20%以上時,要進行變更登記。注冊資金就是企業全部財產的貨幣表現,是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物質基礎,是登記主管機關核定經營范圍和方式的主要依據。
最新知識問答
名師講解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
知識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