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稅收是指各主權國家對跨國納稅人征稅所形成的國家之間的稅收分配關系。國際稅收是稅收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的產物,其產生的前提條件是由跨國直接投資而引起跨國所得的大量形成,產生的直接原因是各相關國家對各類跨國所得的直接征稅。
更新時間:2022-11-07 15:14:53 查看全文>>
國際稅收是指各主權國家對跨國納稅人征稅所形成的國家之間的稅收分配關系。國際稅收是稅收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的產物,其產生的前提條件是由跨國直接投資而引起跨國所得的大量形成,產生的直接原因是各相關國家對各類跨國所得的直接征稅。
更新時間:2022-11-07 15:14:53 查看全文>>
非居民和非居民金融賬戶的區別:
非居民是指中國稅收居民以外的個人和企業(包括其他組織),但不包括政府機構、國際組織、中央銀行、金融機構或者在證券市場上市交易的公司及其關聯機構。
非居民金融賬戶是指在我國境內的金融機構開立或者保有的、由非居民或者由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極非金融機構持有的金融賬戶。金融機構應當在識別出非居民金融賬戶之日起將其歸入非居民金融賬戶進行管理。
消極非金融機構是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機構:
①上一公歷年度內,股息、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收入等不屬于積極經營活動的收入,以及據以產生前述收入的金融資產的轉讓收入占總收入比重50%以上的非金融機構;
②上一公歷年度末,擁有可以產生第①項所述收入的金融資產占總資產比重50%以上的非金融機構;
③稅收居民國(地區)不實施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的投資機構。
其他賬戶是指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賬戶:
(1)投資機構的股權或者債券權益,包括私募投資基金的合伙權益和信托的受益權;
(2)具有現金價值的保險合同或者年金合同。
非居民和非居民金融賬戶:
非居民是指中國稅收居民以外的個人和企業(包括其他組織),但不包括政府機構、國際組織、中央銀行、金融機構或者在證券市場上市交易的公司及其關聯機構。
非居民金融賬戶是指在我國境內的金融機構開立或者保有的、由非居民或者由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極非金融機構持有的金融賬戶。金融機構應當在識別出非居民金融賬戶之日起將其歸入非居民金融賬戶進行管理。
消極非金融機構是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機構:
金融賬戶包括存款賬戶和托管賬戶。
其他賬戶是指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賬戶:
(1)投資機構的股權或者債券權益,包括私募投資基金的合伙權益和信托的受益權;
(2)具有現金價值的保險合同或者年金合同。
非居民和非居民金融賬戶:
非居民是指中國稅收居民以外的個人和企業(包括其他組織),但不包括政府機構、國際組織、中央銀行、金融機構或者在證券市場上市交易的公司及其關聯機構。
非居民金融賬戶是指在我國境內的金融機構開立或者保有的、由非居民或者由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極非金融機構持有的金融賬戶。金融機構應當在識別出非居民金融賬戶之日起將其歸入非居民金融賬戶進行管理。
投資機構是指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機構:
①近三個會計年度總收入的50%以上來源于為客戶投資、運作金融資產的機構,機構成立不滿三年的,按機構存續期間計算。
②近三個會計年度總收入的50%以上來源于投資、再投資或者買賣金融資產,且由存款機構、托管機構、特定的保險機構或者上述第①條所述投資機構進行管理并作出投資決策的機構,機構成立不滿三年的,按機構存續期間計算。
③證券投資基金、私募投資基金等以投資、再投資或者買賣金融資產為目的而設立的投資實體。
特定的保險機構是指開展有現金價值的保險或者年金業務的機構。
金融資產包括證券、合伙權益、大宗商品、掉期、保險合同、年金合同或者上述資產的權益,前述權益包括期貨、遠期合約或者期權。金融資產不包括實物商品或者不動產非債直接權益。
非居民和非居民金融賬戶:
托管機構是指近三個會計年度總收入的20%以上來源于為客戶持有金融資產的機構,機構成立不滿三年的,按機構存續期間計算。
投資機構是指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機構:
①近三個會計年度總收入的50%以上來源于為客戶投資、運作金融資產的機構,機構成立不滿三年的,按機構存續期間計算。
②近三個會計年度總收入的50%以上來源于投資、再投資或者買賣金融資產,且由存款機構、托管機構、特定的保險機構或者上述第①條所述投資機構進行管理并作出投資決策的機構,機構成立不滿三年的,按機構存續期間計算。
③證券投資基金、私募投資基金等以投資、再投資或者買賣金融資產為目的而設立的投資實體。
相關知識點推薦,可以點擊查看:
我國稅收情報交換是指什么意思
存款機構是指在日常經營活動中吸收存款的機構。
托管機構是指近三個會計年度總收入的20%以上來源于為客戶持有金融資產的機構,機構成立不滿三年的,按機構存續期間計算。
投資機構是指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機構:
①近三個會計年度總收入的50%以上來源于為客戶投資、運作金融資產的機構,機構成立不滿三年的,按機構存續期間計算。
②近三個會計年度總收入的50%以上來源于投資、再投資或者買賣金融資產,且由存款機構、托管機構、特定的保險機構或者上述第①條所述投資機構進行管理并作出投資決策的機構,機構成立不滿三年的,按機構存續期間計算。
③證券投資基金、私募投資基金等以投資、再投資或者買賣金融資產為目的而設立的投資實體。
特定的保險機構是指開展有現金價值的保險或者年金業務的機構。
我國稅收情報交換是指我國與相關稅收協定締約國家的主管當局為了正確執行稅收協定及其所涉及稅種的國內法而相互交換所需信息的行為。
情報交換在稅收協定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范圍內進行。
情報交換通過稅收協定確定的主管當局或其授權代表進行。
OECD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
1.受二十國集團(G20)的委托,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發布了《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AEOI標準),標準由《主管當局協議范本》(MCAA)和《統一報告標準》(CRS)兩部分內容組成。
2.MCAA是規范各國(地區)稅務主管當局之間如何開展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的操作性文件,以互惠型模式為基礎,分為雙邊和多邊兩個版本。CRS規定了金融機構收集和報送外國稅收居民個人和企業賬戶信息的相關要求和程序。
3.統一報告標準和盡職調查標準是AEOI標準的核心。
國際稅收合作主要包括情報交換和征管互助。
情報交換是指我國與相關稅收協定締約國家的主管當局為了正確執行稅收協定及其所涉及稅種的國內法而相互交換所需信息的行為。
情報交換在稅收協定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范圍內進行。
情報交換通過稅收協定確定的主管當局或其授權代表進行。
OECD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
1.受二十國集團(G20)的委托,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發布了《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AEOI標準),標準由《主管當局協議范本》(MCAA)和《統一報告標準》(CRS)兩部分內容組成。
2.MCAA是規范各國(地區)稅務主管當局之間如何開展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的操作性文件,以互惠型模式為基礎,分為雙邊和多邊兩個版本。CRS規定了金融機構收集和報送外國稅收居民個人和企業賬戶信息的相關要求和程序。
最新知識問答
名師講解國際稅收
知識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