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稅收法律關系包括主體、客體和內容三個方面構成。主體:征稅主體包括國家各級稅務機關和海關。納稅主體是履行納稅義務的人,具體表現(xiàn)形式有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客體是指主體的權利、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也就是征稅對象。如企業(yè)所得稅法律關系客體就是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內容指主體所享有的權利和所應承擔的義務。
更新時間:2023-01-19 11:03:16 查看全文>>
稅收法律關系包括主體、客體和內容三個方面構成。主體:征稅主體包括國家各級稅務機關和海關。納稅主體是履行納稅義務的人,具體表現(xiàn)形式有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客體是指主體的權利、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也就是征稅對象。如企業(yè)所得稅法律關系客體就是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內容指主體所享有的權利和所應承擔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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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稅收違法行為的法律規(guī)定:
1.偷稅(逃稅)行為
(1)界定
偷稅(逃稅)行為,是指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的行為。
(2)行政責任
①納稅人采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②扣繳義務人采取上述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稅收法律關系客體不是指納稅人。
稅收法律關系客體是指主體的權利、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也就是征稅對象。如企業(yè)所得稅法律關系客體就是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
稅收法律關系與其他法律關系一樣,也是由主體、客體和內容三個方面構成。
稅法要素:
納稅義務人:依法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
扣繳義務人:稅法規(guī)定的,在其經營活動中負有代扣或代收稅款并向國庫繳納義務的單位。
征稅對象:也稱課稅對象,是稅收法律關系的客體。不同的征稅對象是區(qū)別不同稅種的重要標志。
屬于稅收法律關系客體是指主體的權利、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也就是征稅對象。如企業(yè)所得稅法律關系客體就是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
稅收法律關系與其他法律關系一樣,也是由主體、客體和內容三個方面構成。
稅法要素:
納稅義務人:依法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
扣繳義務人:稅法規(guī)定的,在其經營活動中負有代扣或代收稅款并向國庫繳納義務的單位。
征稅對象:也稱課稅對象,是稅收法律關系的客體。不同的征稅對象是區(qū)別不同稅種的重要標志。
稅率:比例稅率、累進稅率、定額稅率。
稅收法律關系是指國家、稅務征管機關和納稅人之間,在稅收征收和管理過程中,根據稅法規(guī)范而發(fā)生的具體的征收和管理權利義務關系。
稅收法律關系與其他法律關系一樣,也是由主體、客體和內容三個方面構成。
1.主體
(1)征稅主體,包括國家各級稅務機關和海關。
(2)納稅主體,是履行納稅義務的人,具體表現(xiàn)形式有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2.客體,是指主體的權利、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也就是征稅對象。如企業(yè)所得稅法律關系客體就是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
3.內容,指主體所享有的權利和所應承擔的義務。
稅收法律關系由主體、客體和內容三個方面構成。
1.主體
(1)征稅主體,包括國家各級稅務機關和海關。
(2)納稅主體,是履行納稅義務的人,具體表現(xiàn)形式有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2.客體,是指主體的權利、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也就是征稅對象。如企業(yè)所得稅法律關系客體就是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
3.內容,指主體所享有的權利和所應承擔的義務。
稅法要素:
法律關系主體和客體區(qū)別:
主體指參加法律關系,依法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當事人。法律關系主體的種類有自然人;組織;國家。
客體指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法律關系的客體類別有物;人身、人格;精神產品;行為。
法律關系指被法律規(guī)范所調整的權利與義務關系。
法律關系的三要素:
主體指參加法律關系,依法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當事人。
客體指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
法律關系的三要素是主體、客體和內容。
主體指參加法律關系,依法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當事人。
客體指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
內容指法律關系主體所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法是統(tǒng)治階級的國家意志的體現(xiàn)。
基本內涵:
(1)法所體現(xiàn)的統(tǒng)治階級意志,是由統(tǒng)治階級的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是社會客觀需要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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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師講解稅收法律關系
黃潔洵初級《經濟法基礎》
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碩士、中國注冊會計師(非執(zhí)業(yè)),法律職業(yè)資格,擁有多年的銀行、資產管理公司法務經驗。2007年起開始從事注冊會計師考試培訓,2009年起開始從事會計職稱考試和稅務師考試培訓。
郭守杰初級《經濟法基礎》
經濟學博士,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博士后。1995年開始從事《經濟法》考試輔導,1998年開始編著“輕松過關”系列圖書。
王穎初級《初級會計實務》
中國注冊會計師、稅務師,全國律師協(xié)會會員、天津市律師協(xié)會會員、天津市稅務師協(xié)會會員,就職于天津某知名律師事務所,理論基礎殷實,實務經驗及考試輔導經驗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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