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師: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需注意這3點!
小規模納稅人在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要注意什么?小奧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各位備考2019年稅務師的同學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公布《關于增值稅發票管理等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3號),就增值稅發票管理等有關事項進行了明確。公告配套的政策解讀提示小規模納稅人,在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要注意以下三個事項:
(一)所有小規模納稅人(其他個人除外)均可以選擇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自愿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稅務機關不再為其代開。需要特別說明的是,貨物運輸業小規模納稅人可以根據自愿原則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未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貨物運輸業小規模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5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并發布)相關規定,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三)自愿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稅務機關不再為其代開。
2019年的稅務師考試將于11月9日、10日舉行,希望各位同學能夠堅定信念,拼搏到底,爭取完成目標,迎接未來!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東奧會計在線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