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征集意見竟超13萬條,免征額有望提至8000元?
近來,很多備考稅務師的考生和廣大群眾都很關注“個稅改革”相關問題。7月28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向社會征求意見結束。中國人大網顯示,草案征集意見超過13萬條,關注度遠高于同期征求意見的其他三部法律草案。
公眾都提了哪些意見?草案自公布以來,大眾的討論一直在持續,爭論的焦點都有哪些?
△圖為截至28日16時左右,中國人大網法律草案征求意見管理系統顯示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見情況。
在公開征求意見中,也終于迎來重量級的反饋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于2018年6月29日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并開始為期30天向公眾征求意見的法定程序。
這是自《個人所得稅法》1980年出臺以來的第七次修訂,也是最大的一次修訂。此次修訂的主要內容:
o 首先是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征稅;
o 其次是個稅綜合所得起征點提到每月5000元(6萬元/年);
o 再次是增加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
o 最后是優化調整稅率結構,擴大較低檔稅率級距。
據澎湃新聞報道:包括復旦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杜莉、韋森以及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施正文、天津財經大學財政學科首席教授李煒光、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鐘瑞慶、長平經濟研究所執行所長王長勇、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傅蔚岡和聶日明在內的“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個稅法修正案討論小組”提出建議:
將個稅免征額提至8000元。
該專家小組認為,現有草案仍存在較大局限,雖然是大修,但考慮不夠周全。專家們提出五方面意見,其中一個就是:切實增加居民收入的獲得感,將個稅免征額提至每月8000元(每年9.6萬元),保障居民基本消費支出,擴大最低檔稅率的級距至每月5000元及以下(每年6萬元以下)。
當初個稅修改草案剛提出,董明珠就表示,1萬元為免征額的想法,如今的8000元,不知能否真正列入國家考慮之列。
而此次征集,也有5個焦點引起熱議
焦點一
免征額5000元偏低?1萬元可行嗎?
此次個稅修法擬將個稅免征額由3500元提升至5000元,但計算方式有所改變,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以及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合并一起征稅。
應納稅所得額=年度收入-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和歷次個稅修法一樣,免征額依然被廣泛爭論,甚至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中也是如此。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尹中卿審議草案時表示,通過提高居民收入比重來擴大消費,可以把基本減除費用標準(俗稱個稅起征點)提高到6000元或者7000元。
在一些民眾甚至專家看來,免征額還可進一步提高。
· 在山東從事教育行業的孫先生表示,5000元偏低,以現在的工資水平,7000元比較適中。甚至還有網友希望提高至1萬元。
· 對于“萬元”,有部分學者表示了反對的意見。“如果提至萬元,在中國繳納個人所得稅將只是高收入者的‘特權’,不利于納稅人意識、公民意識、主人翁意識的培養與提升。”
· 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賈康日前就指出,“5000再往上一點是可能的,但不宜一下提到10000元。”
焦點二
免征額是否可各地不同?
爭議免征額是否偏低的同時,還有專家提出不能“一刀切”。
· 孫先生很認同按地區經濟水平劃分免征額的做法:“各地住房、交通、飲食等費用差距較大,‘一刀切’的話沒有考慮到這些因素。”
· 全國人大代表蔡毅也表達了相似的觀點。提出,“例如廣東、上海是否可以考慮8000元到9000元。”
· 賈康不贊同“按地區經濟水平實施不同的個稅免征額”。他認為,跨行政區的時候最好不要有個稅的壁壘去影響(勞動力)要素流動的市場調節機制。
在賈康看來,把個稅免征額設定成為一個自動調節的機制和物價水平掛鉤,這不失為一個可以考慮的趨向。如每3年根據物價指數自動調整。
焦點三
專項附加扣除變相征收“單身稅”?
本次個稅法修改另一大亮點是首次增加了“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
換句話說,以后納稅時,除減去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還要減去專項附加扣除,再計算你要納稅的金額。
有網友因此將“專項附加扣除”解讀為“單身稅”,理由是單身人士不存在子女教育等支出,將會比已婚人士納稅更多。
對于這一說法,有專家并不認同。
·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認為,對于養育子女的家庭,因為負擔重,對產生的支出適當給予扣除,是合理和應當的。除此之外,一些其他的專項附加項目并沒有區分單身還是已婚已育,像繼續教育支出、大病支出、住房貸款、租房租金等項目,是每個納稅人都可能享受到的。
·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張斌認為,如果把專項附加扣除帶來的減稅視為一種稅收支出,應該考慮是否對不繳納個稅的群體給予相同額度的財政補貼。
焦點四
贍養老人費、幼兒哺育費可否扣除?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馬珺表示,附加專項扣除的本意,是要在同等收入的條件下區分納稅人的不同生活境況,比如撫養/贍養人口、身體健康狀態、住房支出壓力。
因此有觀點認為,“專項附加扣除的力度還可以更大一些。”
在審議草案時,有部分委員提出了增加扣除“贍養老人和嬰幼兒照顧的支出。
”理由是,老人90%是居家養老,所以贍養老人費用應該考慮扣除;
而實施二孩政策,0到3歲嬰幼兒的哺育費用也應該考慮扣除。
不過在一些專家看來,從政策制定角度看,專項附加扣除要考慮個人負擔的差異性,也要考慮個人所得稅基本原理,保持稅制的公平。“以免,引發類似單身稅誤解。”
焦點五
是否可家庭為單位征收個稅?
網絡上,個稅改革增加了“專項附加扣除”被眾多網友叫好,
也引發大家關心的另一個話題:
“專項附加扣除怎么算、有哪些程序、如何證明這些支出?”
根據草案,教育、衛生、醫療保障、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供納稅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部分民眾對這部分費用如何認定和扣除抱有疑問。
· 對此,有全國人大代表建議,要考慮到家庭人均所得,以家庭為單位征收個人所得稅。例如,一個家庭,只有丈夫工作,月收入6000元得納稅,家庭負擔壓力會比較大。所以充分考慮家庭整體負擔的前提下,對年度內家庭成員所取得的全部收入綜合計稅,有利于體現稅收公平。
· 施正文提出,專項附加扣除考慮家庭因素只是第一步,未來還可以逐漸設置單身申報、夫妻聯合申報、夫妻單獨申報等多種申報單位,由納稅人根據自身情況選擇。
個稅征集意見可謂是多方面多角度,國家如何考量民眾的意見,且對應的作出調整,我們不得而知,可從調整到征集再到修改,我們也可以看出國家對個稅的重視度,因此,不如一起拭目以待!
2018稅務師考試定于11月10日-11日,備考稅務師的考生們在關注個稅改革的同時也不要忘記備考哦!時間一閃而逝,大家要加油!
(來源:中國新聞網、央視新聞、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