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整理“稅務知識:個人發表文章所得如何繳納個稅”,供大家參考!
問:個人在雜志上發表文章取得的所得,個人所得稅是如何規定的?
答:文件《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業務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146號)規定:
“三、關于報刊、雜志、出版等單位的職員在本單位的刊物上發表作品、出版圖書取得所得征稅的問題
(一)任職、受雇于報刊、雜志等單位的記者、編輯等專業人員,因在本單位的報刊、雜志上發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屬于因任職、受雇而取得的所得,應與其當月工資收入合并,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除上述專業人員以外,其他人員在本單位的報刊、雜志上發表作品取得的所得,應按“稿酬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二)出版社的專業作者撰寫、編寫或翻譯的作品,由本社以圖書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費收入,應按“稿酬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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