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整理“稅務知識:哪些項目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費用和損失”,供大家參考!
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下列各項不得列為成本、費用和損失:
(1)固定資產的購置,建造支出;
(2)無形資產的受讓,開發支出;
(3)資本的利息;
(4)各項所得稅稅款;
(5)違法經營的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6)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7)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損失有賠償的部分;
(8)用于中國境內公益、救濟性質以外的捐贈;
(9)支付給總機構的特許權使用費;
(10)與生產、經營業務無關的其他支出。
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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