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整理“稅務知識:企業如何申請電子申報方式”,供大家參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三十條規定,經稅務機關批準,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采取郵寄、數據電文方式(是指稅務機關確定的電話語音、電子數據交換和網絡傳輸等電子方式)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因此,納稅人申請電子申報方式需要稅務機關審核批準,程序如下:
(1)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領取并填寫《電子(郵寄)申報申請審批表》后,報送主管稅務機關;
(2)主管稅務機關受理后,按照審批程序及時簽署意見。主管稅務機關批復同意納稅人采用電子申報方式的,向其發放《核準電子(郵寄)申報納稅通知書》,納稅人按照要求參加稅務機關舉辦的應用培訓;主管稅務機關不同意納稅人采用電子申報方式的,應及時通知納稅人領回報送資料。
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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